訪客 歡迎您!   會員登入


 回主頁  →    生活情報版  →  本篇主題:維護國民用藥安全,公告醫用氣體列屬藥品管理



 
【上一篇】[ 罕見膽管癌 非老年人專利 ] 【下一篇】[ 過敏體質者 8類食物小心吃 ]

    [分享]    維護國民用藥安全,公告醫用氣體列屬藥品管理

    vivian   發表於 2008/1/12 1:15:29



我國自民國77年推動國內藥廠實施GMP以來,對於確保國產藥品品質,已獲具體成效,復為提昇醫用氣體品質,進一步確保民眾使用國產藥品之安全,參酌國際管理趨勢,制定符合國際化之管理策略與法規,衛生署業經檢討,將醫用氣體納入藥品管理,期能提昇國產藥品國際競爭力,開拓國產製劑國際市場。 為建立嚴謹有效率及契合國際管理模式之醫用氣體管理制度,並給予產業界調整因應期,經衛生署邀集相關團體協商,對醫用氣體查驗登記實施時程達成共識,並已於本(97)年1月10日完成公告「列屬藥品管理之醫用氣體,申請衛生署藥品查驗登記注意事項」(草案),該草案就醫療用之二氧化碳(CO2)、 氧氣(O2)及氧化亞氮(N2O)等3品項,予以納入「醫用氣體」藥品管理;醫用氣體產品已上市之製造、輸入業者,自公告日起至民國97年12月31日止,應依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40條規定,提出該3項醫用氣體查驗登記申請;自98年1月1日起,醫用氣體需申請查驗登記後,始准上市,違者,依藥事法第39 條規定加強查核並論處;及自99年1月1日起,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用氣體藥品依違反藥事法第82 條規定論處,販賣未經核准醫用氣體者,依違反藥事法第83 條規定論處等措施。 該草案已公布於衛生署網站/首頁/新聞公告/衛生署公告,若對以上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可於公布日起14日內向本署藥政處陳述意見或洽詢(電話:(02)23210151,傳真:(02)23971548,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)。





   發表主題 回覆主題

目前尚無回覆...

王師父專業牆壁切孔鑽孔引孔工程服務
台北鑽孔切割 三重鑽孔切割
板橋鑽孔切割 新莊鑽孔切割
牆壁鑽孔切割,牆面引孔鑽孔,地板鑽孔切割

[推薦評價好店] - 4C快修連鎖門市 專業維修買賣-筆電+手機+電腦+Iphone+Ipad
新北汐止店 (02) 7751-9182
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86巷22號
新北板橋店 (02) 8257-3990
新北市板橋區四維路137巷10號
桃園大溪店 (03) 387-4353
桃園市大溪區后尾巷1-2號
台中市區店 (04) 2201-1289
台中市中區台中路140號


   台灣醫療論壇 回頂端
自適應網頁範本


連結優良資訊入口網 本站入圍衛福部95年度優良健康資訊網站 台灣醫療網 © 2006 Taiwan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
*建議IE5.0以上之瀏覽器 解析1024*768 以達最佳瀏覽效果* 全站依內容分級規定處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