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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主頁 → → 本篇主題:骨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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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quote]引用linda的文章:骨癌的種類相當多,主要分成三大類: 一. 原發性骨癌:不明原因由骨骼原發長出的骨腫瘤。 二. 續發性骨癌:原本有良性腫瘤或良性疾病,後來卻轉為惡性腫瘤。 三. 轉移性骨癌:最常見的骨癌,由其他器官惡性腫瘤轉移而來,尤其是老年人攝護腺癌、肺癌、乳癌等轉移到骨頭。 若以病理上來區分,骨癌可分為數十種,如青少年骨癌最常見的骨肉癌,其他尚有軟骨癌、纖維肉瘤、多發性骨髓瘤等。 一般來說,青少年的骨癌以原發性骨肉癌(Osteosarcoma)為主;四十五歲以上的年齡層,則以轉移性骨癌及多發性骨髓瘤(Multiple myeloma)較多。相對來說,二十歲至四十五歲則較為安全的年齡層,骨癌較為少見。 骨癌的成因至今不明,不若肺癌與吸菸、肝癌與肝炎的相關性那麼明確,有些骨癌可能與基因有關。去年本人曾發現一個16歲的骨肉癌病例,其母親、姊姊都是骨肉癌病人,一定與基因脫不了關係,但這種個案相當少見。另外,證實與骨癌有關的為放射線。如果曾經接受過放射線照射也就是鈷60的高劑量照射,過一段時日,可能產生惡性病變。骨癌的成因不明,所以沒有有效的預防方法,惟一的因應之道是早期發現,早期治療。 骨肉癌在七○年之前絕大多數要行截肢手術治療,而且五年存活率相當低,只有20﹪左右,所幸在1990年代以後的現在,隨著化療的發展、放射診斷學(磁振造影的發明)的進步,目前在榮總兩年存活率可達90%,五年存活率已大幅提高到70﹪左右,國外知名醫學中心五年存活率更高達80﹪左右。 更可喜的是,九○年代以後,手術治療也進步到85﹪以上的病患不必行截肢手術,取而代之的趨勢為肢體保留手術,術後的五年存活率與局部復發率和截肢手術相當,讓病人可以繼續成長、走路,減低對患者的身心衝擊,病人較有勇氣面對罹癌現實。 小於五歲的骨癌病人宜截肢治療 不是所有的骨癌患者都可以保留肢體,還是有10∼15﹪的病人需行截肢手術。如果骨癌範圍大,或侵犯重要的血管、神經,最好還是截肢。另外,年齡小於5歲的病人也是截肢較好。這常令人費解,幼兒來日方長,為何要截肢?這是因為膝關節附近有二個非常重要的生長板,如果不截肢,日後一腿繼續生長,一腿停止生長,將造成長短腳的問題。所以年齡太小的幼兒,還是截肢,再裝上義肢,日後調整義肢的長度即可。 肢體保留手術分為三大類: 一、骨骼移植:移植他人捐贈的骨骼到患者身上,取代腫瘤切除之後的骨骼缺損。 二、訂裝型的人工關節:截去的骨頭部分以訂作的人工關節重建,讓病人的關節仍可活動。 三、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肢體自體骨骼重建:目前在台灣只有榮總採行。 一人捐贈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 對於骨骼捐贈,許多人心存疑慮,認為心臟、肝臟、、、可以捐,骨骼那能捐?其實骨骼也是人體器官之一,而且捐贈後也不影響火葬、土葬,因為骨骼捐贈只選擇長形骨,包括大腿骨、小腿骨、上肢的上臂骨等,其他的頭蓋骨及脊椎骨等則保留原狀,取出的部分則以人工骨骼或其他代替物裝回重建,所以大體仍是一派莊嚴,不影響土葬,再者,火葬也不受影響,因為骨灰仍有,只是少了一些。 但骨骼的捐贈在台灣社會仍窒礙難行。以榮總來說,十具大體的捐贈,只有一具願意捐出骨頭,一具大體的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,不似一枚角膜只能遺愛一人,讓其他骨骼受贈者對社會繼續有所貢獻,意義不凡。而且骨骼移植幾乎沒有排斥問題,不必檢測HLA、血型、低溫冷凍兩週後就可植入了。 榮總從72年設有骨庫迄今,低溫控制在零下70∼80之間,存入的骨骼可以保存二年以上。 人工關節昂貴且二度重建不易 這種手術較為容易,而且早期的結果最好,病人術後馬上能彎能走,但是日後關節可能產生鬆動,因為骨本流失之後,重建更為困難。茲舉採用人工關節的骨癌病例說明: 一、髖骨長骨肉癌的患者,術後訂作一個同樣大小的人工關節植回。 二、16歲的男性骨癌患者,以人工關節植入手術缺損部位。 三、13歲的女性骨癌患者,在股骨靠近膝關節處長有骨腫瘤,切除後植入金屬的人工關節。 小女孩回校上課,能蹲能跳,一年多後人工關節出現鬆動,所以早期的效果雖然較好,但是再換一個又是十幾萬的健保支出,對國家社會的成本較高,如果有善心人士的骨骼可以遺愛人間,對健保的窘境可以略為紓困。 轉移性骨癌常源自肺癌、乳癌及攝護腺癌 轉移性骨癌是最為常見的骨癌,美國每年有14∼15萬轉移性骨癌的新病例,台灣人口約其十分之一,每年也約有1萬左右的新增病人。轉移性骨癌之所以會逐年增加,這是因為癌症愈來愈可以早期發現與治療,所以日後有機會逐漸轉移出去,這個趨勢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,轉移性骨癌比原發性骨癌高了40倍左右。 骨骼是僅次於肺臟、肝臟容易被癌細胞轉移侵犯的器官。骨癌常發生於45歲以上的年齡層,最常由肺癌、乳癌、攝護腺癌、腎臟癌及甲狀腺癌轉移而來,在國外的報告如此,但在台灣卻不然。 根據榮總的報告,在台灣地區由於有相當多的B型、C型肝炎帶原者及與之息息相關的肝癌病例,所以我們也發現為數相當多的轉移性骨癌是源自肝癌,僅次於肺癌轉移而來。 如果癌症患者發現有不明原因的軀幹或肢體疼痛,最好能儘早就醫檢查,根據榮總經驗及文獻報告,發現不少的病例是先查出轉移性骨癌,才繼而診斷出乳癌、肝癌、肺癌等癌症 會有那些症狀? 患部疼痛: 這是最常出現的症狀,有些骨癌(如惡性骨肉瘤)夜間時疼痛常會加劇。 運動功能障礙: 如走路一跛一跛的,甚至無法走路或爬樓梯等情形,此可能與疼痛有關,也可能因骨腫瘤壓迫或破壞肌肉或神經系統所致;有時是因骨骼發生病理性骨折而無法活動。 局部出現腫塊: 骨癌細胞生長快速使得局部皮膚腫脹甚至潰爛。 其他症狀:如體重減輕、食慾不振、發燒等等。 [/quote]